来源:大连海关
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口防控物资通关保障工作,根据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《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》(2015年第102号公告,详见附件1),现就相关疫情防控物资办理通关手续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大连海关全力保障进口药品、消毒物品、防护用品、救治器材等防控物资快速通关,各隶属海关已开通通关现场专门受理窗口和“绿色通道”,为相关物资快速办理通关、验放等海关手续。
二、大连海关对进口防控物资实行“7X24小时”通关,紧急情况下,经主管海关批准,可先登记放行,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。用于防控疫情的涉及国家进口药品管理准许证的医用物资,海关可凭医药主管部门的证明先予放行,后补办相关手续。
三、进口捐赠疫情防控物资的,应符合《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)第三、四、五、六条规定要求。
受赠人在申报进口捐赠物资前,应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。受赠人也可委托使用人,由使用人向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(《受赠人接受境外慈善捐赠物资进口证明》及《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》详见附件2、3)。
紧急情况下可在海关先登记放行,再按规定补办减免税相关手续。
四、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、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在相关物资申报前,联系大连海关12360通关服务热线,也可与具体业务部门取得联系,咨询相关事宜,具体联系方式如下:
通关事宜:综合业务处陈成贵(13941162764 )、杨威(13591190253)
减免税事宜:关税处庚琪(13591314003)
查验事宜:口岸监管处张阳(13591190708)
各通关现场联系人:
大窑湾海关杨德水(13998580840)、 梁学楠(13941168708)
金普海关徐涣琪(13478754745)
丹东海关王晓薇(15102440930)
营口海关李润良(13840785977)
庄河海关史英姿( 15140588607)
周水子机场海关梁宜冰(13889659600)
港湾海关都锋(13998666306)
旅顺海关王强(18842860212)
盘锦海关鲁凤龙(18342751656)
大东港海关牛丽冰(13941596618)
鲅鱼圈海关张宁(13644170001)
大连长兴岛海关王超(15840891322)
邮局海关王长宇(13889659876)
北良港海关张强 (13942012448)
鞍山海关张继宏(13604203617)
本溪海关林理昂(13898206411)
七贤岭海关周新颖(13898616886)
特此公告。
大连海关
2020年1月26日